移动电源携带的注意事项

共通

不得托运,须随身携带。

电池能量需在外壳有清晰标记。

大于160Wh的移动电源禁止携带。100-160Wh的移动电源需经航空公司批准,每人最多带两个。

有中国大陆境内转机行程

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,2025/6/28起,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、3C标识不清晰、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。

乘坐前往日本的航班

以下仅为节选,具体请咨询各航空公司。

1.注册地在日本的航空公司承运

移动电源不可放置在头上行李架内。

充电时需在视线可及范围内。

2.注册地在中国香港的航空公司承运

移动电源不可放置在头上行李架内。

机内不可给移动电源充电或用移动电源给电子设备充电。

3.注册地在中国内地的航空公司承运

机内不可给移动电源充电或用移动电源给电子设备充电。

评论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