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通
不得托运,须随身携带。
电池能量需在外壳有清晰标记。
大于160Wh的移动电源禁止携带。100-160Wh的移动电源需经航空公司批准,每人最多带两个。
有中国大陆境内转机行程
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,2025/6/28起,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、3C标识不清晰、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。
乘坐前往日本的航班
以下仅为节选,具体请咨询各航空公司。
1.注册地在日本的航空公司承运
移动电源不可放置在头上行李架内。
充电时需在视线可及范围内。
2.注册地在中国香港的航空公司承运
移动电源不可放置在头上行李架内。
机内不可给移动电源充电或用移动电源给电子设备充电。
3.注册地在中国内地的航空公司承运
机内不可给移动电源充电或用移动电源给电子设备充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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